站内公告:
2023-08-29 12:39:20
A.申请人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及文件
所需申请表格/文件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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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 非应届毕业生 | |
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申请表(申請須經本處網上系統遞交並上載下列文件) | ||
申请人的近照 | ||
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申请人如现正在香港特区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内地的中国居民倘未获签发旅行证件,则可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如有) | ||
正式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或颁发学位机构所发证明信件,显示申请人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和经本地评审的课程或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的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 | ||
由申请人现时工作单位或内地有关机关签发的赴港工作同意书(见ID 990A第10页)[只适用于内地居民] | ||
申请人的澳门身份证[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 ||
申请人的台湾户籍影印本和台湾身份证[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 ||
申请人在海外居留证明,显示申请人获海外有关当局批准的逗留条件和逗留期限[只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 |
B.雇主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及文件
所需申请表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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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申请表(申请人经本处网上系统递交申请后会获得一个临时申请编号,雇主稍后须于网上系统以临时申请编号及申请人的出生日期取回储存的申请继续填写聘用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申请部分及经系统填写所需数据及上载下列文件以完成余下申请) |
公司与申请人所签订的雇佣合约或聘书,注明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的详情。 |
商业登记证^ |
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例如:最近经审计的财政报告、营业损益表或利得税报税表)^ |
详细的业务计划(例如资金来源资料、估计注资金额、业务活动性质/模式、预计营业额、销售量、来年的毛利和纯利,以及拟开设的本地就业职位等)[只适用于在过去1 2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 ^ |
^如聘用公司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或雇主在紧接递交此申请前的24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有关文件。
C.每名随同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人来港的受养人所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及文件
所需申请表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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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于申请人(即保证人)递交申请时经本处网上系统一并递交。 |
受养人的近照 |
受养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受养人如现正在香港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的影印本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内地的中国居民倘未获签发旅行证件,则可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受养人与来港就业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书、家庭照片、家庭书信(连信封)、户口簿和独生子女优待证(如适用) |
受养人的澳门身份证[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
受养人的台湾户籍影印本和台湾身份证[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
申请人、随行受养人和雇主即使已经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但入境处仍可能在有需要时要求再递交更多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若提交的文件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必须附上经由宣誓翻译员、法庭翻译员、认可翻译员、注册翻译员、专家翻译员或官方翻译员核证为真实译本的中文或英文译本。